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8 22:49:20

  , 建立规范、有序、健康的建设教育培训市场,统筹和协调各项教育培训资源和培训工作推动建设行业管理人员、建筑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职业技能水平的不断提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管理职责。根据《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系统职工教育和行业培训工作职能处室为局宣传教育处,具体负责编制职工教育规划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培训基地的管理。

  二、规范培训程序。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所有涉及行业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办班均采取申报制,每年年底前报送下一年度有关培训工作或牵头的有关培训项目计划,并列入局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在办班培训前一个月填写申报表并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送至局宣教处,再组织落实办班培训工作。

  三、落实培训机构。常州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作为局行业培训机构,具备建设教育培训的资质以及多种类培训条件和能力,组织协调常州市建设系统各类培训服务工作、建设系统各类管理人员培训、各类职业技术技能培训、资质资格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相关工作。为了进一步提升常州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培训规模和能力,决定将该中心设在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局所属单位和机关处室相关培训项目经审批后落实到该中心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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